1月30日,集团公司召开河湖下采煤及工程防治技术座谈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英民主持会议。山东省水利协会、水利勘测设计院、煤炭学会、煤炭工业局、中国矿业大学和济宁市水利部门有关专家出席座谈会。
与会专家听取了集团公司河下采煤基本情况,围绕南四湖水下厚煤层开采河道损害综合防治技术项目研究成果和河道治理工程施工设计进行了座谈讨论。
专家组经过讨论论证认为,鉴于河湖下采煤具有风险高的特点,企业和管理双方都要立足现实,统筹水工程安全与煤炭资源合理开发的关系,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特别是煤炭企业,要进一步探索河湖下采煤的新技术、新工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小开采风险,确保河湖下采煤万无一失,实现煤炭资源的最大利用。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集团公司开始河下采煤及堤防治理工程,先后治理泗河、白马河等河道15.6公里,通过采前预加固、采后综合治理、提高防洪标准等措施,在确保工程安全、合理开采资源的同时,积累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治理方案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李 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