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_凤凰网首页 2009年03月07日22:01
“煤炭企业的井下职工作业条件差、劳动强度大、不安全因素多。尽管近几年来,他们收入出现了明显增长,但在各行业职工收入排名中仍然明显偏后,这与井下职工付出的劳动是非常不匹配的。”全国人大代表、兖矿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耿加怀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将井下职工艰苦岗位津贴在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
“就兖矿集团来说,2008年底,兖矿有在册职工93952人,其中执行井下津贴的22589人,占职工总数24.04%,年需支付井下津贴10116万元,占标准工资的7.33%。”耿加怀结合调研数据分析说,这仅仅是一部分而已,煤炭企业现行的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夜班津贴和井下班(组)长工作责任津贴四种,“执行人数之多,年发生数额之大,占标准工资比例之高,是可想而知的。”
而按国家有关规定,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列入个人所得税征集范围。耿加怀认为,井下职工艰苦岗位津贴和工资薪金一并纳税,不仅降低了井下职工的工资收入,而且影响井下职工队伍的稳定性,这对煤炭企业和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脱离了调整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意愿。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综合对多个矿区的调研结果,耿加怀建议说,我们认为国家应将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税前扣除,以切实提高煤炭企业一线职工收入,稳定煤矿一线队伍,促进煤炭企业科学发展。
|